为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提升排污许可证质量,推进排污许可发证过程依法规范运行,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评估资质的专家,组建榆林市排污许可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职责

(一)为排污许可评估提供技术支持;

(二)承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排污许可相关工作。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在评估工作中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熟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精通《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掌握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自行监测及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等要求,熟悉排污许可评估程序,能胜任评估相关工作;

3.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健康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相关领域有突出业绩或者管理经验的,从事排污许可相关工作满5年,专业技术职称可适当放宽; 

4.各县市区可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加入榆林市排污许可专家库; 

5. 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排污许可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永久取消专家资格的; 

4.在专业领域造成过恶劣影响的。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专家参与排污许可评估的情况进行备案记录。不符合要求的专家不再任用;对在评估中弄虚作假或有失职行为造成排污许可严重失实的专家,取消其入选资格并予以公告。

三、专家入库流程 

专家入库按“个人申请—资格初审—资格核实—公示—入库”程序进行。 

(一) 个人申请: 

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榆林市排污许可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个人工作简历; 

4.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3年)。 

(二)资格初审和核实:收到专家相关材料后,由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统一审核,确定专家入库名单。 

(三)公示:审定合格的拟入库专家人选,通过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署《榆林市排污许可专家库入库专家承诺书》(附件2),正式纳入榆林市排污许可专家库管理。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15日; 

 2.申请表格请自行附件下载,申请材料请于2021年12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2750796964@qq.com。申报材料经预审通过后,工作人员会联系申请人提交相关原件进行核验,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单位:市污染物减排中心

 联系电话:0912-3518638

 邮箱:2750796964@qq.com

        附件1: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附件2:排污许可入库专家承诺书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