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提升排污许可证质量,推进排污许可发证过程依法规范运行,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评估资质的专家,组建榆林市排污许可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职责
(一)为排污许可评估提供技术支持;
(二)承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排污许可相关工作。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在评估工作中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熟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精通《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掌握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自行监测及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等要求,熟悉排污许可评估程序,能胜任评估相关工作;
3.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健康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相关领域有突出业绩或者管理经验的,从事排污许可相关工作满5年,专业技术职称可适当放宽;
4.各县市区可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加入榆林市排污许可专家库;
5. 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排污许可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永久取消专家资格的;
4.在专业领域造成过恶劣影响的。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专家参与排污许可评估的情况进行备案记录。不符合要求的专家不再任用;对在评估中弄虚作假或有失职行为造成排污许可严重失实的专家,取消其入选资格并予以公告。
三、专家入库流程
专家入库按“个人申请—资格初审—资格核实—公示—入库”程序进行。
(一) 个人申请:
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榆林市排污许可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个人工作简历;
4.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3年)。
(二)资格初审和核实:收到专家相关材料后,由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统一审核,确定专家入库名单。
(三)公示:审定合格的拟入库专家人选,通过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署《榆林市排污许可专家库入库专家承诺书》(附件2),正式纳入榆林市排污许可专家库管理。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15日;
2.申请表格请自行附件下载,申请材料请于2021年12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2750796964@qq.com。申报材料经预审通过后,工作人员会联系申请人提交相关原件进行核验,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单位:市污染物减排中心
联系电话:0912-3518638
邮箱:2750796964@qq.com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