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印发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工信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打造一批专注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出色、市场占有率高、抗风险能力强的单项冠军企业,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20〕254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单项冠军申请条件
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申报需满足《办法》中规定的相关申报条件。重点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二)市场份额领先。企业申请省级示范企业的,单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5位(或以出口为主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10位),单项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60%以上;申请省级培育企业的,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10位或全省前5位。
(三)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内或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四)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或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国内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品牌战略,产品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五)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二、申请类别
(一)申请类别。企业依据自身条件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中择一申请(见附件1)。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须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60%以上。
(二)正确填报产品类别。申报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三)重点产品领域。为深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推动制造强国建设,重点推荐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见附件3)的企业。对重点领域企业和产品,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优先予以推荐。
(四)完善梯度培育体系。支持各市(区)建立单项冠军储备库,将有潜力的企业纳入培育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梯度培育体系。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申报要求
(一)组织推荐单位。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办法》和本《通知》中有关条件,要好中选优,不断提高报送企业的质量。
(二)材料要求。不要求企业提供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出具的市场占有率证明等文件。企业根据《办法》和本通知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须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申报时间截止日为2021年9月20日。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同时由各市(区)统一上报电子版光盘),正式上报文件和材料要加盖推荐单位和申报企业的公章,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联 系 人:吴西平
联系电话:029-63915670 13227072630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四层11号
附件:1.第二批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书
2.第二批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培育提升方案
3.第二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