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政环发2020[71]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推进绿色发展,开展创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行动的要求。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是省生态环境厅考核各地市生态环境工作的一项年度考核内容,也是陕西省委、省政府在清理环保奖励项目后保留的奖励项目,是为社会各行各业积极参与环境教育、环保实践活动搭建的重要平台,是创建整洁、优美生产、生活环境的有力抓手,是生态文明的延伸和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认真做好2020年度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按照《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榆林市市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评审细则>等内容的通知》(榆政环发【2012】235号)文件的要求,指导各申报单位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请各县市区环保局将辖区内申报的2020年度市级绿色文明单位名单于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前、申报材料于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前报送到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加强指导,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拟于今年9月份组织检查验收。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0912-3599913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日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