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入区各企业:
为鼓励和支持榆林高新区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使各种生产要素向科技创新和高端产业集聚,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根据《榆林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实施的通知》(榆政办发〔2019〕7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榆林高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榆高新管发[2020]71号)的相关奖励扶持政策和财政局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现组织开展全区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申报时间:2021年2月18日——2021年3月10日
特此通知。
榆林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2月20日
榆林高新区2021年科技创新
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根据《榆林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榆政办发[2019]7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榆林高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相关奖励扶持政策和财政局2021年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现组织开展全区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特制定《2021年高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及范围
(一)重点鼓励扶持2020年度新获批的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工程技术中心及重点实验室;
(二)重点鼓励扶持2020年度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三)重点鼓励扶持2020年度获得科技部备案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提供研发投入证明,获取的知识产权证明,研发人员证明,如没有研发投入将不予扶持。
(四)2020年度新获得Ⅰ、Ⅱ类专利的企业;
(五)2020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创新类奖项的企业;
(六)2020年度科技创新工作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和重要贡献的企业和单位;
(七)2020年度积极配合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相关工作任务安排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扶持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注册登记、税务、火炬统计关系均在在榆林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或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及科学研究;
3.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较强市场开拓能力、较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管理团队,无行政处罚或违法不良记录;
4.企业拥有知识产权,以及项目核心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在往年承担科技计划项目中无弄虚作假、不履行科技计划合同等不良记录。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予奖励扶持:
1.在享受政府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
2.发生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行政机关立案查处或者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理、处罚的;
4.生产经营活动中有不诚信记录的;
5.本年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存在安全隐患但拒不整改、恶性投诉事件或弄虚作假被查处的;
6.其他不适宜资金支持的事项。
三、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向管委会科技局提出申请,科技局进行初步筛选和审查,并与财政局进行会审后提出会审意见报管委会批准。(具体审批流程按照《管委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申报资料
1.高新区2021年度促进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及申请表(见附件)
2.承诺书(见附件)
3.申报奖励的单位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第三方出具的企业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和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进一年的缴税证明;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其他荣誉证书;
(6)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4.证明材料
(1)取得行业认证、专利授权、各级项目立项、各级科技创新平台、产业技术联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各级科学技术奖、各级科技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路演等活动名次的,需提供科技部门下发的文件或专业机构下发的认定证书;
(2)申请技术合同登记奖励的,提供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和技术合同相关发票(发票金额不低于合同额30%)等材料;
(3)参加各类展会的,提供相应发票、车票等材料;;
(4)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五、资金支持方式
资金支持方式采用后补助方式。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以上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六、申报时间
2021年2月20日——2020年3月10日
七、联系方式
榆林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人:雷东霞 电话:0912-2399631
地址:榆林高新区创业大厦1404室
附件1
榆林高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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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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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代 表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最高学历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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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 |
电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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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类型 |
1.股份制企业 2.有限责任公司 3.国有企业 4.研究院所 5.大专院校 6.事业单位 7.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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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万元 |
其中外资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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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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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工 总 数 |
人 |
大专以上人员 |
研发人员 |
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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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行业认证情况 |
部门/行业认证时间认证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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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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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
占企业销售收入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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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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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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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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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单位生产经营情况 |
总收入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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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产值 |
纳税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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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增加值 |
创汇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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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收入 |
研发经费 |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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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性别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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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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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
1.电子信息 2.医药 3.农业 4.能源化工 5.生物技术 6.光机电一体化 7.环保 8.新材料 9.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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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来源 |
1.自由技术 2.合作开发 3.引进消化 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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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攻关 2.省部级计划 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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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单位 |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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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开发内容及创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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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年指标 (万元) |
工业总产值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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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增加值 |
纳税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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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额 |
研发总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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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得过的资助及荣誉 |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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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科技局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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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财政局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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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的意见 |
备注:1.以上内容空白部分不够可另加附页
2.其他证明材料请附复印件
附件2
承诺书
本单位已了解榆林高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及申报的相关要求,现申报本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我们已如实填写专项资金申报有关材料,并对本次申报郑重承诺如下:
1. 申报材料所涉及的内容和财务数据真实准确,无期满和作假行为,相关附件真实、有效。
2. 如获取专项资金补助,本单位保证不挪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3. 在专项资金申报和实施过程中,遵纪守法,并保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