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信发〔2020〕142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信局:
为推动我省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报送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通知》和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现就组织我省企业开展国家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化条件申报通知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如实填报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各市区工信部门对本辖区内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
二、各市区工信部门加强对已公告企业的动态管理,组织本辖区已公告规范企业填写年度信息采集表,省工信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已公告企业情况进行复核。
三、请于7月10日前将推荐意见、企业申请材料、已公告规范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工信厅,并将电子版发送至wangb_8315@126.com。
联系人:王 博 联系电话:029—63916779
附件:1.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化条件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6月16日